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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向娟: 建构艺术史与社会发展的宏观图卷——评豪泽尔《艺术社会史》(上)

刘向娟 维特鲁威美术史小组 2021-02-10

按:前两期我们由社会艺术史转向文化史,推送了两篇哈斯克尔论几位文化史先行者的文章。那么社会艺术史和文化史有哪些异同呢?这个问题我们还是让读者通过对比这两领域的先行者和集大成者来寻找吧。我们这期再推送一篇关于社会艺术史的先行者——豪泽尔——的文章,希望可以给读者一些帮助。


本期推送的是一篇关于豪泽尔名作《艺术社会史》的书评。由于篇幅较长,我们将文章分为上中下三部分推送。第一部分解释了豪泽尔如何建构艺术史的社会学视角;第二部分论述了豪泽尔如何分析艺术作品与社会语境的组合意义;第三部分则展现了豪泽尔通过梳理艺术史,找到艺术自律与艺术公众的关联。



建构艺术史与社会发展的宏观图卷

——评豪泽尔《艺术社会史》(上)


刘向娟




20世纪早期艺术史研究经过几代学者不断开拓逐渐形成了相对完备的学科体系、研究方法、史学理论也逐渐显露出学科的弊端。艺术史学科的关注对象逐渐精英化、狭隘化,范围也局限于少数大学的科系。与此同时,社会学研究开始对人文学科产生影响,艺术史研究发生转向。匈牙利籍美术史家豪泽尔于1951年以英文出版《艺术社会史》,在英美学界引起了强烈而持续的反响,于1953年和1999年再版(图1),并于2015年出版中译本(黄燎宇译,商务印书馆2015年版。以下引文凡出自该著者均只标注页码)。全书展开的艺术长卷跨越数万年,从史前时期到电影时代,门类包括绘画、雕塑、建筑、戏剧、诗歌、小说、音乐、手工艺等。书中对艺术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作了历史性梳理,试图讨论图像如何揭示社会信息、艺术如何隐藏着意识形态对传统艺术史提出了挑战。



图1  豪泽尔
《艺术社会史》(第一版1951年,1999年再版)


豪泽尔受马克思社会批判理论以及韦伯社会学理论的影响,把艺术风格发展的解释角度从内部转向外部。这种转变不仅丰富了艺术史的视角,甚至可以被视为后来“新艺术史”[1]研究的发轫。从这个意义上讲,《艺术社会史》具有开拓性的意义。本文关注《艺术社会史》如何贯穿批判性艺术史观来建构艺术发展脉络、如何关联艺术作品与社会语境、艺术自律如何与社会民主发生关系等问题,尝试探讨该著作的艺术史思想及影响。

1建构艺术史的社会学视角


《艺术社会史》写作于豪泽尔流亡英国期间,即1941年到1951年。当时,英国本土已经形成注重鉴赏家敏锐“感觉”与印象表述相结合的艺术史研究传统。而这本书所关注与研究的问题则与之不同,我们不得不追溯到20世纪早期中欧的知识语境。

豪泽尔1918年获得布达佩斯大学德国浪漫主义美学的博士学位,而后专事古典美术史与意大利美术史研究,受到维也纳美术史学派的影响。该学派认为人类知觉与精神进化的一个重要坐标系是艺术,考察艺术的历史时文化因素应该被更多地思考。豪泽尔对此作出进一步发展,将文化因素扩展及社会问题。这一扩展与豪泽尔的交游息息相关。早在1916年,他参加了一个后来对整个欧美知识界产生巨大影响的松散学术组织“周日学术圈”。该学术圈的核心人物是卢卡奇,另外还有知识社会学的创立者曼海姆、电影理论家巴拉兹以及艺术社会史学者安塔尔等。他们定期集会,讨论关于社会学、文艺理论和马克思主义的问题。当时正值匈牙利知识界处于文化重生之时,学术团体遍地开花。他们致力于找到缓解日益严重的社会问题的解决方案,其共同特点是强烈反对传统知识权威地位,反对官方文化,反对科学与哲学的保守派。卢卡奇关于历史、意识形态以及“物化”的概念,曼海姆关于知识受到其所有者的存在制约的思想,均被豪泽尔放入艺术史中讨论。

豪泽尔认识到维也纳美术史学派的局限性,于是尝试通过单纯的社会学视角来解释艺术那种新的抑或是没有考虑充分的特征。这个任务看起来简单,结果却是,以此观点为基础,从艺术经验的角度出发,社会学被证明是令人失望的,不足以承担作者所设定的任务[2]。因为社会学主要是去简化对象,将其变成社会条件的表现;如果形式主义美学不能够抓住艺术与其体制、意识形态背景之间的关系的话,那么,社会学角度则完全不能帮助理解艺术经验。最终,豪泽尔发现,要想通过社会学让艺术更加容易理解,自己要面对的任务是重新构造社会学视角本身。

社会学的基础之一是发现历史现实的意识形态特征,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尼采与弗洛伊德的“自我欺骗”理论均属此类。马克思用物质生产方式对历史作现实主义的解释,认为与辩证相关的各种力量的相互作用是历史继续的基础形式,意识形态则是模糊社会真实的错误世界观。豪泽尔保留了马克思作为历史意识的意识形态观及其对资本主义异化的批评,另外还继承了卢卡奇的观点。卢卡奇认为“辩证法不允许我们停留在简单地断定这种意识的‘虚假性’,停留在把真和假绝对地对立起来,而是要求我们把这种‘虚假性’意识当作它所隶属的那个历史总体的一个因素,当作它在其中起作用的那个历史过程的一个阶段,加以具体的研究”[3]。因此,豪泽尔认识到,“历史就是一场在意识形态和真理的理想之间,在希望和认识、要求改变事物和意识事物的惰性之间的辩证论战。我们是在由我们生活的物质条件和我们的目标所确立的空间中无始无终地后退和向前的”[4]。豪泽尔采取了一种折中的态度。意识形态不仅带有偏见,而且它作为与理性不断进行对话的一种力量,就是历史本身的构成要素。他强调,精神世界沉浸在自己的可能性中,与辩证张力没有直接关系。这种沉浸,不仅避免了对现在的理解与对未来的想象成为特权势力的历史逻辑的产物,而且转变了我们与实践的一切关系,意识形态与理性的对话使得过去与未来呈现出更为动态的关系。

豪泽尔把对话模式引入马克思理论之中,重构了艺术社会学,建构出适合艺术史的社会学角度[5]。这种对话模式不仅消除了社会学那种异化的、把艺术以及一切社会现象简化为学科客观范畴的弊端,也消除了已经异化的实证主义形式主义的艺术文化弊端。后者在自律性名义下宣称自身具有超越一切历史的客观性。不同于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学,豪泽尔的“沟通”概念成就了一种潜能:“艺术的社会历史只主张——而这仅仅是唯一能找到证实的主张——艺术形式不仅仅是在视觉上或口腔发音上受到限制的个人意识,而且还是一种受社会限制的世界观的表现。”[6]通过这种转变,社会因素便与艺术有了一种特殊关系,社会因素与艺术两者之间不是以权威的决定、被决定方式,而是以对话的、交互的方式与其他具有自律性的因素发生着基本联系。

引导豪泽尔将对话模式引入《艺术社会史》的另一个因素,是马克斯 · 韦伯(图2)的现代性理论。当韦伯重构西方的历史,把它理解成为一种理性化进程,构想成一种物质利益与思想利益的结合,其基本结构是对理性与体制的实质和形式进行区分。豪泽尔保留了韦伯现代性理论中更为灵活的沟通作用的解释能力,同时也保留了马克思的批判意识。豪泽尔赞赏物质与观念之间复杂的相互关系作用的历史,他还坚持认为,研究要进行具体分析,而不是要严格地按照之前所说的遵循一种唯物主义的逻辑。我们以他对第二帝国时期自然主义的解释为例。金融资本的时代,技术的高度发展并渗透进入日常生活,所以自然主义很难与当时法国社会经济转型分开谈论,然而,自然主义最为根本的原因是1848年以后政治上的失败经历,导致对乌托邦理想的拒绝,对道德上严格的经验主义靠近,“拒绝逃避现实,要求以绝对诚实的态度描写事实;尽量不带个人色彩和情感色彩,以保证客观性和社会团结”(第445页)。


图2  马克斯 · 韦伯 (Max Weber, 1864-1920)

豪泽尔艺术社会史观还继承了韦伯那种中间道路的清醒认识。韦伯试图用社会学调和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之间的分裂,这种社会学表面上宣称能够区分“客观事实”与“价值判断”。同时,韦伯也认识到,社会学家的文化实践不可避免地会强加到他们的社会学中,尽管有些社会学家宣称这种强加会在随后通过方法论来清除,但是这给社会学整体带来了质疑。韦伯的质疑以及对社会学自身的反省,在马克思的大多数论述中是没有过的,是之前的社会学框架所不具备的。豪泽尔认识到,这种反省精神出现在现代文化应对19世纪现实危机的时候。韦伯把启蒙运动的理性主义和19世纪的反对力量两者结合起来,把对意义的理解和对社会历史的解释共同归入社会学阐述之中,在现代性不同领域之间的张力中重构社会学观点[7]。因此,豪泽尔认为,要想有效地评价艺术史,便要承认社会学的参与是不可避免的。与其他社会科学领域一样,社会学从外部观察那些形式上是内在地支配自身的因素。它凭借对对象组成部分的关注,在这些紧密相连的组成部分之间及其之内的转化过程中获得学科的一般理论。同时他也认识到,社会学绝无现代之前的世界观那种超越现实的基础,也绝无其哲学先辈们那种对现实做总体性解释的方式,它并非对实际整体做权威把握。社会学仅是现代世界观的一种,而不是全部,不是整体性的客观知识。社会学在思想上与现代的理性潜能有限地结合在一起,这暗示出豪泽尔的艺术社会史观的张力。




[1]“新艺术史”(The New Art History) 一词来自1986年出版的一本艺术史文集,由A. L. 李斯(A. L. Rees) 主编。后用以指称20世纪70年代以后兴起的一系列较为激进的艺术史研究,其特点是富有创造性、持怀疑论和批判性立场,他们将新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结构主义与后殖民主义理论融入艺术史研究。因此新艺术史也被称为激进的艺术史或者批判的艺术史。

[2]G. W. Swanson, Marx Weber and the Crisis of Reality in Arnold Hauser’s Sociology of art, The European Legacy, No.8 (1996).

[3]卢卡奇:《历史与阶级意识》,杜章智、任立、燕宏远译,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第105页。

[4]阿诺德 · 豪泽尔:《艺术史的哲学》,陈超南、刘天华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35页,第263—264页,第261页。

[5]Peter Ludz,“Hauser and Lukacs”,Telos, Vol. 41 (1979): 181

[6]阿诺德 · 豪泽尔:《艺术史的哲学》,陈超南、刘天华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35页,第263—264页,第261页。

[7]Werner Cahnma, Max Weber and the Methodological Controversy, in sociology and history, ed. Werner J. Cahnman and Alex Boskoff, New York: Free Press, 1964, pp.103-127.


(未完待续)

                                              

原文发表于《文献研究》第10期,第127页-1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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